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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记

类别:专题栏目 发布时间:2020-05-30 18:33:22 浏览人数:688



    共和国法治建设,迎来了历史性的一刻——

  2020年5月28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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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热烈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久久回荡。

  5年磨一剑,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

  开启中国民事法律新时代

  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一个民族的不懈奋进。

  重庆,嘉陵江畔,歌乐山下。

  近百岁高龄的法学家金平,清晰记得自己亲历的新中国三次民法起草工作。

  “第一次是1954年,第二次是1962年,第三次是1979年。”金平说,“必须承认,只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法治深入人心,民法典才具备成功编纂的条件。”

  中国民事法律的前进脚步从未停歇。改革开放以来,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出台,民事法律规范体系逐渐完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亿万人民砥砺奋进,开辟新的航程。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经济发展行稳致远,要靠民法制度调整关系、维护秩序;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需要民法制度立规明矩、激浊扬清;法治建设劈波斩浪,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这无疑是我们国家民法史上一个突破性的节点。”白发苍苍的金平回想彼时,仍难掩激动,“只有这个时代,才能诞生我们自己的民法典。”

  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编纂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民法典,离不开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思想指引。

  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自始至终,民法典编纂工作都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负责人说,根据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立法机关确立了“编纂式立法”这一重要理念。

  ——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

  ——不是简单的“麻袋装土豆”,而要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汇报。

  “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我们圆满完成民法典编纂的决定性因素。”全程参与本次民法典编纂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透露,不少立法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